一、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 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
3) 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企业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3.5寸盘进行提交。
三、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5)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准备文件:
(一)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具有资质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进口软件提供);
(七)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进口软件提供)。
软件企业评估需准备文件:
(一)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近三年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企业近三年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经协会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系统集成类企业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或软件产品购销合同等软件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评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包括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截屏和支付社保中心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六)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评估上一年度(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财务报表,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归集表;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说明。
(七)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八)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九)软件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
(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谢谢!